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537
通讯地址:赌博网站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赌博网站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华港镇龙溪港水系连通工程、溪西村和溪东村退圩还湖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 赌博网站海陵区华港镇龙溪港 |
建设单位 | 江苏海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赌博网站圆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次项目实施范围为龙溪港(海陵段)圩区保护范围及圩区周边水系等,实施范围总面积1.35平方千米,主要内容为成湖区开挖、堆土区布置、岸坡防护、新建堤防、配套建筑物以及成湖后的生态修复、绿化防护等。工程实施后,恢复了龙溪港(海陵段)自由水面积0.74平方千米,形成的湖泊保护范围总面积为1.08平方千米,保护范围线长8.20千米。蓄水保护范围面积0.99平方千米,蓄水范围线长9.05千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施工期粉尘(颗粒物)、施工机械设备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 (2)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池、沉淀池处理后与基坑排水经静置沉淀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道路清扫、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排泥场尾水投加混凝剂增加颗粒物沉降速度,大部分泥浆将沉淀,在排放口设置沉砂池,沉淀后的表层水经过滤后通过退水口退回附近河道内。排泥场尾水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正常情况下无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固废产生;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